2002年,南澳某公司将一块集体土地出租给被执行人廖某用作临时停车场和货场。在合同履行期间,廖某未经同意,在土地上违法搭建低矮的建筑物及工棚,并招揽社会人员及部分晒鱼户入住以收取租金。
▲现场的建筑物搭建简易,易燃物品杂乱叠放,污水横流,居住条件恶劣,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租赁合同到期后,廖某既不搬离,也拒绝缴纳租金,仍然占用着这块土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起诉,历经一审二审,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要求廖某拆除违建,自行搬离,并支付占用费用。但廖某摆出一副拒不迁出的姿态强烈对抗,土地上堆放了大量物品,并组织老人小孩住在工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岗法院高度重视,多次走访现场,与南澳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及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推进案件执行。通过前期细致的摸排、调查,龙岗法院制定了周密的腾退预案,并于6月24日开展了土地腾退专项行动。
▲执行干警先行控制危险物品(煤气瓶等),责令相关占用人员立即搬离,并有序清点现场物品
▲出动大型机械,协助现场清空
▲腾退现场直击
尽管烈日无情暴晒
尽管汗水湿透衣背
执行干警们却始终
精神饱满
斗志昂扬
他们那被汗水湿透的背影
成了烈日炎炎下最美的风景
决战执行难我们在路上